安标国家中心〔2020〕46号





关于发布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补充
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志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18号)有关精神,推进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的安全应用,根据矿用安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及专家研讨,制定了《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补充安全技术要求(试行)》《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标志管理方案(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试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安标国家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冰晶,010-84263044
    电子邮箱:jyb504@126.com

    1.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补充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2.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标志管理方案(试行)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点击下载PDF格式文件:关于发布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补充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志管理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