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标字〔2017〕17号





关于取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单位:
    随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方式与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自2017年起,取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年度报告,所有持证单位不再以任何方式报送。
    特此通知。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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