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标字〔2017〕17号
关于取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单位: 随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方式与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自2017年起,取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年度报告,所有持证单位不再以任何方式报送。 特此通知。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2017年3月31日